为进一步加强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脑机接口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上述2项指导原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应指导原则确定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属性、管理类别和产品通用名称。
特此通告。
附件:
1.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
2.脑机接口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