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含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在中国等缔约方正式生效。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和进出口附件中所列含汞产品(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的生产除外)。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
为开展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生产淘汰及无汞产品应用示范项目”,协会配合总体项目组开展含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意识提升和能力建设调查(中期)工作,请境内含汞体温计、含汞血压计生产企业组织全体员工于2025年7月31日前认真完成本次调查问卷填报工作。
在填答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李老师:18600220114
苏老师:13911737677
特此通知。
附件:调查问卷二维码